据媒体报道,小米公司因某员工绩效考核分数较低,属于不能胜任工作,于是告知该员工改进计划不达标,属于经培训后其仍不能胜任工作,并向其邮寄了解除协议。最终法院判定,小米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。
换言之,仅以绩效考核分数作为员工胜任与否的评判标准,存在不合理,甚至不合法的情况。
到底什么样的员工才是胜任工作的人才?对于不能胜任当下岗位的员工,公司能否让其适配其他岗位而不是直接辞退?公司HR又如何在招聘初期筛选出「不能胜任工作」的应聘者,为公司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呢?
据相关法律条文显示:“不能胜任工作”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、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。该规定是从工种和工作量方面对不胜任工作做出的简单界定,并没有说明不胜任工作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。若仅以绩效考核分数评定员工胜任与否,并以此为由解雇员工,容易引起劳动纠纷,也损害双方利益。
关于员工是否胜任,公司可以通过清晰明确的“岗位胜任力标准”去评判。根据著名的麦克利兰冰山模型,岗位胜任力标准包括水面以上的知识、技能等专业能力,也包括水面以下的性格类型、职业倾向、动机需求、价值观等内在素质。
知识技能可以通过相关证书以及传统考试来打分,水面以下的性格类型、职业倾向、动机需求、价值观等内在素质则相对难以量化与评估,再加上企业有各自的文化价值观与用人要求,想要形成统一、可评估的用人标准不是件容易的事情。
对于一些基础岗,例如行政、后勤等,HR可以在T12人才测评系统的通用岗位模型库中选择合适的模型“拿来即用”,但有些岗位却需要“定制化”。
例如一个销售岗位,不同行业、不同公司对销售岗的定义各有不同。为此头疼的公司管理者和HR需要借助《T12胜任力词典》构建公司专属的岗位胜任力标准。
HR需要通过工作分析法,将销售岗位的职责说明书进行分析梳理,提取岗位所需要的能力对应至《T12胜任力词典》,并根据重要程度排序,构建更为精准的岗位胜任力模型。
通过候选人与岗位胜任力模型的匹配,公司管理者与HR就能清楚看到,到底是候选人与岗位的能力要求有差距,还是能力根本就不匹配。
当有大量候选人可供选择的时候,HR必然会择优录取,选择与岗位模型匹配度更高的候选人。但如果可选的不多,有一位候选人在能力上与目标岗位有些许差距时,HR要怎么做?
如果不是紧缺的岗位,HR可以当个“等等党”,但如果急着用人,可以边培训边上岗。
什么样的培训,才能帮助员工快速适应岗位工作?报道中的公司也为员工提供了“改进计划”,最后还不是不达标收场?
一方面,这名员工可能与其所在的岗位真的不匹配,因此配套的培训计划并未产生效果;另一方面,可能是配套的培训计划并未根据其个人情况进行调整,使得培训效果大打折扣。
我们都知道,教育培训讲究“因材施教”,员工培训也是同样的道理。有些员工在小组讨论中学得更快,有的喜欢一个人默默钻研,如果公司只提供固定模式的培训课程,不一定每位员工都能有所收获。
HR可以基于不同的岗位设定不同的培训计划,再通过人才测评了解员工适合的学习风格,将同样的培训内容以不同的培训方式提供给有需要的员工,使培训效果最大化,帮助员工更快适应岗位工作,提升自我,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。
像报道中,通过绩效考核来评定员工是否胜任,已经是把人招进来再做出的决定,稍有不慎,容易双方受损,HR总是背锅的那一个。
有什么方法能够在招聘的时候就能深入了解应聘者的各项能力水平,同时还能预测其未来发展方向的?
用科学的人才测评。通过对职业优势、内在能力、动机需求等维度的评估,帮助HR了解受测者当下的能力水平,还可结合构建的岗位胜任力模型进行匹配,快速获知人岗匹配度;同时科学预测受测者的未来发展方向,帮助个人及HR合理规划其发展路径,配合相应的提升培训计划,快速打通人才发展路径。
除了以上为岗位选择合适的人才的“以岗选人”模式外,对于优秀的人才,HR也可以考虑“以人选岗”。例如报道中绩效考核分数较低的员工,有可能是他与当下的岗位不匹配导致绩效不佳,如果能力出众,可以考虑将其测评与公司其他岗位进行匹配,为其推荐更合适的岗位,避免人才错位导致的人才流失。
“以岗选人”、“以人选岗”,HR们听着可能有点复杂,实际上只需要构建好岗位模型,邀请候选人进行人才测评,就可以在T12人才测评系统中一键匹配,快速实现降本增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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